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是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等基金日常管理工作,审核参保对象报账资料及向财政申请拨款,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审批参保对象就医转诊及慢性病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30人,均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数12人,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退休人员2人;借调人员4人,聘用人员9人,临时人员4人。
第二部分 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188.7081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88.708149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9188.708149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其中:
1、基本支出9187.8081.4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7.918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8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45.104789万元。
2、项目支出0.9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支出0.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188.70814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
1、人员工资福利经费为107.9183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为8945.104789万元,其中:奖励金(含独生子女费)0.19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44.912789万元:
(1)财拨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3029.746078万元(龙府办批[2013]175号);
(2)国有关破改及困难企业医疗保险保费2057.53688万元(赣府厅发[2007]36号);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1033.6266万元;
(4)特殊人员医疗保险费334.0580万元;
(5)财拨在职人员工伤保险费69.366066万元(龙府办批[2012]482号)。
(6)财拨在职人员生育保险费173.415165万元;
(7)副县级退休干部医疗保险费91.62万元。
(8)国有困难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县级配套资金15万元。
(9)财政扶贫医疗补助资金200万元(龙府办批[2015]178]号);
(10)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882万元;
(11)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购买疾病医疗商业保险县级补助资金873.6万元(缴费标准为260元/人,市、县财政按2:8分担)。
(12)财拨人员及国有关破改及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病保险(团保)保费184.944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850万元,其中:
(1)人均公用经费及防暑防寒费4.0560万元;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激励经费5万元;
(3)城镇居民工作经费3万元;
(4)各乡镇劳保所居民保险工作经费4万元(龙府发[2012]9号);
(5)网络维护费2万元(医保系统运转需从电信包月专线);
(6)城乡居民IC卡及医疗证工本费20万元(赣市劳保字[2008]244号文);
(7)生育保险工作经费3万元;
(8)新农合县乡工作经费83.729万元;
(9)医保基金监管专家组工作经费10万元。
4、政府采购资金0.9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四)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预算比较增减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7.9183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比较增加21.723312万元,具体增加原因是:1、新增人员1人;2、每年正常调资导致工资支出增加;3、将住房公积金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34.78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比较增加29.607万元,具体增减原因是:1、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参保居民增加20多万人,城乡居民IC卡及医疗证工本费大额增加;2、政府采购计划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45.10478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比较增加2150.623489万元,具体增加原因是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增加。
其他资本性支出0.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比较减少11.3万元,具体减少原因是政府采购计划减少。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9万元。
公务接待费3.9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龙南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设款级科目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离退休人员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包括以下项目: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包括: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等财政补助收入。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018年龙南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医保局省厅要求)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