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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18年部门公开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2-28 16:52:00 选择字号:   阅读:    来 源:

                              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18年部门

公开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概况

 

一、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主要职责

根据龙府办发【201096号文,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县民营企业管理局的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人,负责在确保担保资金安全运行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本县境内符合《担保法》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配套中介服务,为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二、部门基本情况

   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3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2人,其中:在职人数2人。

第二部分    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 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收入预算总额1603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385元,较上年145622.92元增加了14762.08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24891.48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60385元,较上年145622.92元支出增加了14762.08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0385.44元,较上年145622.92元增加了14762.0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含了住房公积金)149625.4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元(剔除了住房公积金),商品服务支出9560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385.44元,较上年145622.90元增加了14762.08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的总额较去年增加了14762.52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县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0385.44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385.44元,较上年增加了14762.08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了。具体支出情况是:基本支出160385.4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625.4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6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总预算160385.44元,较上年增加了14762.5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625.44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4891.48元,具体增加原因是:增设了住房公积金、工资标准调高。商品和服务支出9560元,较上年预算数持平。按经济分类支出:办公1000元、差旅费4200元、公务接待1800、福利费2000其它商品服务支出560元。之前招待费没有做预算,由于2017年3月开始,招待费需上平台,为便于开展业务,今年始列入预算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1200元,减少原因是剔除了公积金,增加了独生子女费。其他资本性支出零元,较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二、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800元,去年没有列入预算,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为了更好进行预算管理 今年开始将这项列入预算。其中:

因公出国费零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实际工作没有这项需求。

公务接待费1800元,较上年增加了1800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没有将此项列入预算为了提高预算管理效率,今年开始列入此项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零万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车。

第三部分   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18年不嫩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专业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龙南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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