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以三定方案为准)
我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环境保护的管理;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资金和补助资金的使用;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落实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县内环境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察和排污收费、稽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全县区域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监察、监测、污染减排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精准扶贫、争资争项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主要指所属单位情况、编制情况、人员情况)
我局有5个内设机构,2个下属单位(龙南县环境监察大队、龙南县环境监测站),经费未独立核算。我局预算单位个数1个,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参公编制人数6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1人;实有人数32人,退休人员1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我局收入预算总额446.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64万元,较上年增加46.62万元。
2018年龙南县环境保护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46.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64万元,较上年增加46.6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龙南县环境保护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46.64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434.64万元,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9.8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94.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设备购置支出)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446.6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1、工资福利支出239.8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94.1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0万元;4、设备购置支出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龙南县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6.64万元,较上年增加46.6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节能环保支出446.6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龙南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446.64万元。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39.88万元,较上年增加41.0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94.15万元,较上年增加18.51万元,主要构成:邮电费0.30万元,福利费(防暑防寒费)2.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4.98万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4.4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0万元;较上年减少18.53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4.4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12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龙南县环境保护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接待费26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接待管理等相关规定制定,严格控制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进一步压缩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县实行了公车改革,按规定只保留了一辆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 龙南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本部门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18年龙南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国土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