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县人大    县政府    县政协    RSS订阅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无障碍阅读     
你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新闻中心->上级动态

江西整治城乡环境风貌 拆除违规“碍眼”铁皮棚

发布日期: 2018-07-04 15:55:00 选择字号:   阅读:    来 源:

  近日,江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城乡环境风貌管控,巩固铁皮棚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江西要求,高度重视城乡环境风貌管控工作。既要从维护城乡整体环境风貌的协调性、适应性出发,拆除不符合城乡规划建设要求、影响公共安全、有碍市容市貌、以铁质或其他材质的棚架,又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理诉求,坚决杜绝类似对蓝色铁皮棚拆除盲目“一刀切”的现象发生。

  全面排查城乡环境风貌存在问题。对不符合城乡规划建设要求、影响公共安全、有碍市容市貌的铁质或其他材质的棚架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间节点,切实解决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现象。要重点加强对铁路(高铁)沿线、公路(高速)沿线、主要江河沿线的城乡环境风貌的管控,要整体进行规划设计,确保沿线城乡环境整洁、建设有序,建筑和自然风貌和谐统一。

  分类开展城乡环境风貌整治工作。对违章搭建用于出租居住、办厂经营等的铁皮棚要全部拆除清理;对群众堆放杂物、饲养禽畜等的铁皮棚要规范整治;对确需隔热防漏的屋顶,又存在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由当地政府对屋顶统一标准、统一风格,进行拆除和改造,并给予适当补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经过审批的以蓝色为主的铁皮棚厂房指导改善容貌确保与周边环境协调;加大对违章搭建的铁皮棚整治,尤其是对铁路(高铁)沿线、公路(高速)沿线、主要江河沿线周边的铁皮棚整治,坚决杜绝违章建设新的增量。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00-2008 www.1kbet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第 4813926位浏览者
龙南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龙南县信息中心承办 赣ICP备14000844号 联系电话:0797-3523144
政府网站标识码:360727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