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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金塘花苑剩余小户型公寓住房申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16 16:43:00 选择字号:   阅读:    来 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基山林场,东坑、黄沙管委会:

  目前,《龙南县引农进城金塘花苑和新圳花苑公寓住房剩余房源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县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为尽快组织金塘花苑剩余小户型公寓住房申购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购房源

  金塘花苑50㎡小户型公寓住房剩余房源还有79套,户型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具体户型结构以实际为准,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供应对象及条件

  为认真贯彻 “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自筹不超1万元”的政策要求,金塘花苑50㎡小户型公寓住房剩余房源仅供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购报名,且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拥有家庭成员3人或3人以上;三是在龙南县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四是申购前未享受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补助政策;五是交房前同意在搬迁入住1个月内拆除原有住房,且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前须注销原居住土地登记。已中签新圳花苑小户型公寓住房的贫困户不得申报金塘花苑。

  三、申购需提供的资料

  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以下材料:①《龙南县“金塘花苑”公寓购房申请表》;②申请人家庭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需整本复印,并装订成册,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复印申请人配偶本人户口簿所在页,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③龙南县易地扶贫搬迁“金塘花苑”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对象分配房源及政策明白卡;④龙南县易地扶贫搬迁“金塘花苑”建档立卡贫困安置协议书。表格详见附件。

  四、分配方式

  金塘花苑50㎡小户型公寓住房剩余房源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住房房号,申购对象除按规定享受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外,仅需再缴纳1万元即可获得房屋居住使用权,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不发放到户,直接拨付到“金塘花苑”代建单位县城投公司。

  五、报名方式

  申购对象可到户籍所在乡(镇、场、管委会)进行申请,并领取《龙南县“金塘花苑”公寓购房申请表》进行如实填写。填写完成后,连同上述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报至本人所在乡(镇、场、管委会)。

  六、相关要求

  1.严格把关对象审核。各乡(镇、场、管委会)必须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对照“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审核程序,把好审核关。若在该项工作中出现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等现象,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为确保在5月底前做好金塘花苑剩余小户型房源的分配及搬迁入住工作,各乡(镇、场、管委会)要提前做好相关申购工作,在2018年5月21日前完成乡村评议初审和乡村两级公示工作(公示照片乡镇自行存档),并于2018年5月22日前将申购对象材料及《龙南县“金塘花苑”公寓申购初审公示合格名单汇总表》报县扶贫和移民办(行政中心324室),电子稿发邮箱:jxlnwgb@163.com。

  附件:1.龙南县“金塘花苑”公寓购房申请表

  2.龙南县易地扶贫搬迁“金塘花苑”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对象分配房源及政策明白卡

  3.龙南县易地扶贫搬迁“金塘花苑”建档立卡贫困户安置对象搬迁安置协议书

  4.龙南县“金塘花苑”公寓申购初审公示合格名单汇总表

  龙南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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